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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敏
张晓敏
风湿免疫科
主任医师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立即咨询

妊娠系统性红斑狼疮如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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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内容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如果想要妊娠,首先要求她必须在红斑狼疮治疗达到完全缓解后半年才能备孕。

如果说已经妊娠了,患者病情达到稳定了,我们应该继续应用羟氯喹、少量激素,如果患者在妊娠过程中病情加重,出现了脏器的损害,那么我们可以适当的加硫唑嘌呤、环孢素,激素可以适当加量,这些都不会对胎儿有影响,如果说患者病情严重,用这些药控制不住的时候,就要终止妊娠。

第一次妊娠我们可以正常用药,如果患者在前几次妊娠中有病理性妊娠或妊娠中患者有胎儿死亡的情况,我们要考虑需不需要用抗凝治疗。所以妊娠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在妊娠后一定要到风湿免疫科定期的复诊以指导治疗。